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4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中南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科目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奖名单以中国科协(http://gs.cyscc.org/)公示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招生省份为北京、上海、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中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专业名称 | 科类 |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工 | 物理+化学 |
应用物理学 | 理工 | 物理+化学 |
应用化学 | 理工 | 物理+化学 |
生物科学 | 理工 | 物理+化学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理工 | 物理+化学 |
注: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13日至4月30日考生可登录中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33),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考试
6月12日至6月20日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考核并签订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或签订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强基计划。对于确认参加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将如实记录并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
(四)入围考核办法
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一本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6月27日前,我校依据高考成绩,根据“专业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5倍确定入围考核考生名单和入围专业并公示入围标准(末位同分考生全部入围);其中,第一专业志愿为数学与应用数学、且高考数学单科成绩达到145分的考生不受名额限制直接入围。
对于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一本线即可入围学校考核,不占用第一类考生入围名额。
(五)学校考核
我校于7月1日左右进行考核(含面试和体质测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像。
1.面试
重点考核考生的理想信念、科学思维、创新潜质、志向兴趣和学科特长等,我校面试考核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面试考核的重要参考材料。
2.体质测试方式及成绩使用方法
考生须参加我校体质测试,测试项目为50米跑或立定跳远,由考生自主选择,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标准。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体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须提出免考申请并附上三甲医院证明等相关材料,经我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免考。
请考生提前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购买保险者,测试过程中发生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由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我校面试考核成绩共同构成,其中高考成绩占85%。综合成绩折算办法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85%+面试考核成绩×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入围专业和所在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和专业。预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中南大学强基计划遵循基础学科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建立人才新机制,为强基计划学生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优质资源和平台,在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等有效模式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质量、创新模式,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立足科学前沿。引导学生面向国家战略需求、人类未来发展、思想文化创新和基础学科前沿,激发学术志趣和内在动力,鼓励学生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早接触科研前沿,造就敢闯敢创、敢为天下先的青年英才。
注重大师引领。汇聚热爱教育、造诣深厚、德才兼备的学术大师参与人才培养,深入实施导师制,设立学业导师、科研导师和生活导师,注重个性化和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做好本研衔接。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支持提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获得本科毕业所要求学分且符合转段规定的学生,提前一年修读研究生课程。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研究生阶段转段具体招生专业和名额以转段当年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深化国际合作。构建国内外双向互动、合作共赢的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引进国外一流大学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拓展学生国际视野,提升学生国际文化理解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本科强基学习阶段实施动态分流和补入机制。学校对强基计划学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未达到培养要求的学生分流出强基计划,转入同专业普通班,原则上不得再转专业,不再具有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学生转出后留置的空缺名额,根据实际需要遴选优秀学生进行补充(原则上不再遴选补入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本科阶段不能转换专业。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中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中南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31-88830637。
七、咨询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校本部逸夫楼5楼)
邮编:410083
招生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传真:0731-88830630
电子邮箱:admis@csu.edu.cn
中南大学招生在线:https://zhaosheng.csu.edu.cn/
中南大学招生监督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
2020年1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自2020年起,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强基计划”。“强基计划”主要选拔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聚焦高端芯片 ...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 ...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 ...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南京大学2024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南大强基”),探 ...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文件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4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华东师范大学强基计划”),探索 ...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 ...
兰州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首批设置文、理科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首批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以及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 ...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经批准,我校2024年继续开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西北工业大学2024年继续开展 ...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的部署和要求,西 ...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