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2024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综合评价 | 2024-07-03| 143

(适用于“3+1+2”高考改革省份: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

江西、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贵州)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是国家主席习近平、俄罗斯总统普京达成重要共识,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北京理工大学和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简称“莫斯科大学”)三方合作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性质的中外合作大学。2016年10月,教育部批准设立。学校以建设独具特色的世界一流国际化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为目标,致力于开展精英教育以及高水平科学研究和创新活动。学校人才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017年学校招收首批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2018年招收首批博士研究生,2020年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21年入选广东省新一轮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2022年3月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探索实践高考招生录取模式改革,经教育部批准,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主要采用基于高考成绩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即根据学生的“高考成绩(60%)、学校测试成绩(30%)和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10%)”(简称 “631”)构成的综合评价成绩进行排名,择优录取。参加综合评价录取模式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我校组织的学校测试,在提前批次录取。依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志存高远,全面发展,具有外语学科特长与兴趣、创新思维、国际视野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省份

(一)招生专业及选科要求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首选科目 再选科目及选考要求 学籍 学历学位
1 020101H 经济学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莫斯科大学学籍和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学籍(简称“双学籍”) 莫斯科大学毕业(含学士学位)证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学历学位证书
2 050202H 俄语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3 070101H 数学与应用数学 仅物理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4 070102H 信息与计算科学 仅物理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5 070103TH 数理基础科学(基础数学) 仅物理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6 070103TH 数理基础科学(基础物理学) 仅物理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7 070301H 化学 仅物理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8 071001H 生物科学(俄语教学) 仅物理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9 071001H 生物科学(英语教学) 仅物理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080401H 材料科学与工程 仅物理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11 120101H 管理科学 仅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12 020310TH 金融科技 仅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学籍(简称“单学籍”)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学历学位证书
13 020401H 国际经济与贸易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14 080303TH 智能感知工程 仅物理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15 080909TH 电子与计算机工程 仅物理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说明:

1.各专业及其选考科目最终以各省市考试院公布为准。

2.双学籍专业的主要教学语言为俄语,其中“生物科学(英语教学)”专业的主要教学语言为英语;单学籍专业中“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科技”专业主要教学语言为英语,其他专业的教学语言为英语、汉语。

(二)学籍、学历学位

1.“双学籍”专业录取的学生将注册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和莫斯科大学两校学籍,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符合莫斯科大学毕业规定的本科毕业生,颁发莫斯科大学毕业(含学士学位)证书。“数理基础科学”专业分基础数学与基础物理学两个专业方向,前5-6个学期贯通培养,后2-3个学期分专业方向培养,达到毕业要求者,分别按专业方向颁发莫斯科大学基础数学专业毕业证书(含学士学位)或基础物理学专业毕业证书(含学士学位),以及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数理基础科学专业毕业证书和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2.“单学籍”专业录取的学生将注册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学籍,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三)招生省份及各省份招生专业

在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贵州各省(直辖市)计划招生专业如下,表中“√”或有文字说明的表示该省份有此招生专业,“√”表示仅招物理类考生

序号 专业名称 河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安徽 福建 江西 湖北 湖南 广东 重庆 贵州
1 经济学 历史类、物理类 历史类、物理类 历史类、物理类
2 俄语 仅招历史类 仅招历史类 历史类、物理类 仅招历史类 仅招历史类 仅招历史类 仅招历史类 历史类、物理类 历史类、物理类 仅招历史类
3 数学与应用数学
4 信息与计算科学
5 数理基础科学(基础数学)
6 数理基础科学(基础物理学)
7 化学
8 生物科学(俄语教学)
9 生物科学(英语教学)
10 材料科学与工程
11 管理科学
12 金融科技
13 国际经济与贸易 仅招历史类 仅招历史类 仅招历史类 仅招历史类 历史类、物理类 仅招历史类 仅招历史类 历史类、物理类 历史类、物理类
14 智能感知工程
15 电子与计算机工程

说明:各省(直辖市)招生专业将根据报名人数适当调整,最终以当地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参加学校测试报名要求及方式

(一)校测报名条件

除满足本简章招生对象的要求外,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考试成绩使用等级呈现的,各科目成绩均达到C级或以上。

2.高考成绩预估达到生源省(直辖市)公布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

(二)网络报名时间

考生须于2024年3月13日14:00至5月20日登录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s://admission.smbu.edu.cn)本科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报名材料。

(三)上传材料清单及要求

1.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近半年内拍摄的彩色免冠2寸标准证件照,底色不限,JPG 或JPEG 格式,在报名系统上传附件处上传。

2.高中学习成绩单。含高中期间历次期末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最近2-3次省级或市级或校级统一考试成绩。考生需按照成绩单模板填写并打印,由所在中学核实并加盖学校或教务部门公章,在报名系统上传附件处上传盖章扫描件或照片。

3.高中综合素质档案及其他。指学生参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自主选修课程学习、获奖等反映其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在报名系统上传附件处上传扫描件或照片。

(四)网络报名完成

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完成填报,确认所填信息及提交材料均真实有效,方可提交完成网络报名。考生填写的信息如有不实,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综合评价选拔程序

(一)学校测试资格审核。学校自4月20日开始陆续公布通过初审获得学校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状态。

(二)费用缴纳与参加学校测试确认。获得学校测试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下载《入学考试申请书》,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后回传到报名系统。同时须通过报名系统在线缴纳人民币200元/人审核评测费,方为确认参加考试。逾期未回传《入学考试申请书》或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学校测试资格。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三)学校测试及成绩发布。考生确认参加学校测试后,按照本简章规定的时间与地点参加测试。学校将于6月下旬在高考填报志愿前通过学校报名系统发布考生学校测试成绩。

(四)高考志愿填报。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直辖市)公布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并且参加学校测试成绩合格,方可在高考志愿提前批次或综合评价试点高校相应批次(以省、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文件为准)填报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填报专业志愿时,学校测试科目不同的专业不可同时填报。

(五)录取。学校根据考生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并公示录取考生名单。

五、学校测试

(一)时间

测试日期:2024年6月12日,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科目

专业类型 专业名称 科目一(笔试或机试) 科目二(机试) 备注
专业基础能力测试 外语测试
双学籍专业 经济学 数学 英语或俄语 专业基础能力测试试题语言为俄中对照,考生不需具备俄语基础
俄语 文学 英语或俄语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 英语或俄语
信息与计算科学 数学 英语或俄语
数理基础科学(基础数学) 数学 英语或俄语
数理基础科学(基础物理学) 数学 英语或俄语
化学 数学 英语或俄语
生物科学(俄语教学) 数学 英语或俄语
生物科学(英语教学) 数学 英语
材料科学与工程 数学 英语或俄语
管理科学 数学 英语或俄语
单学籍专业 金融科技 数学 英语
国际经济与贸易 数学(物理类考生考试科目) 英语
文学(历史类考生考试科目) 英语
智能感知工程 数学 英语或俄语
电子与计算机工程 数学 英语或俄语

(四)测试样题

学校测试样题详见学校本科生招生信息网。

(五)特别注意事项

1.填报专业时,学校测试科目不同的专业不可同时填报。

2.“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科技”及“生物科学(英语教学)”专业学校外语测试(科目二)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3.专业基础能力测试(科目一)和外语测试(科目二)满分各为100分,考生两个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相应科目合格标准,学校测试成绩方为合格。计算综合评价成绩时,取两个科目的平均成绩进行折算。

4.2024年6月下旬,发布考生学校测试成绩和成绩合格入围考生名单。

六、综合评价成绩计算

(一)高考录取时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评价成绩=高考成绩×60%+学校测试成绩÷100×750×30%+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100×750×10%

(二)学校测试成绩计算方法

学校测试成绩=专业基础能力测试(科目一)成绩×50%+外语测试(科目二)成绩×50%

(三)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方法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各科目折算成绩总和÷科目数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各科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学校根据各招生省(直辖市)提供的有效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各科成绩,折算以下科目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考试成绩使用“合格”呈现的,按100分折算;考试成绩使用等级呈现的,按照A=100分、B=90分、C=80分折算。

七、收费标准

(一)学费

人民币400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

人民币1600元/生˙学年(四人间或三人间)

八、监督保障机制

(一)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学校测试成绩合格入围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按照教育部阳光招生的有关要求,在学校招生网站等公示。

(三)综合评价录取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监督电话:0755-28323059,邮箱:xfsl@smbu.edu.cn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本简章由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请考生注意浏览我校本科生招生信息网,我校将在该网站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

(一)招生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0755-28323398,28323360

咨询时间:工作日14:00-17:00

电子邮箱:admission@smbu.edu.cn

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s://admission.smbu.edu.cn

微信公众号: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招生办

(二)省市招生组咨询

详见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联系我们”(https://admission.smbu.edu.cn/lxwm/lxzsz.htm)。

学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国际大学园路1号,邮编:518172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

相关推荐相关推荐

东北大学2024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简章

东北大学2024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东北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核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上级部门批准,我校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今年继 ...

综合评价 222 2024-07-05
山东财经大学2024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山东财经大学2024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优化学校人才选拔机制,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11号)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校2024年继续面向山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综合评价 221 2024-07-05
青岛大学2024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青岛大学2024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省开展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意见》(教学厅函〔2016〕3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 ...

综合评价 264 2024-07-05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哈尔滨工业大学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学校住所地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同时在山东省威海市和广东省深圳市分别设有校区。学校始建于1920年,1951年被确定为全国学习国外高等教育办学模式的两所样板大学之一,1954年进入国家首批重点建设 ...

综合评价 268 2024-07-05
山东师范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山东师范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山东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 ...

综合评价 222 2024-07-05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是国家“双一流”建设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并建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坐落在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

综合评价 204 2024-07-05
山东大学2024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2024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综合评价 150 2024-07-05
山东科技大学2024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山东科技大学2024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本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 ...

综合评价 139 2024-07-05
青岛科技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青岛科技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青岛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 ...

综合评价 125 2024-07-05
中国海洋大学2024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中国海洋大学2024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改革,结合我校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教育部、山东省批准,我校2024年继续面向山东省考生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综合评价 144 2024-07-05
扬州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扬州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4〕11号)精神,扬州大学2024年继续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综合评价 149 2024-07-04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学校因服务新中国国家战略和国民经济建设需求而生,1960年设立南京大学气象学院(学校前身),隶属原中央(军委)气象局,1963年独立建校为南京气象学院,1978年列入 ...

综合评价 169 2024-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