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根据上海市制定的《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部署,我校决定2024年继续在上海市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
一、选拔条件
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并具有上海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4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公布为准。
三、选拔模式与申请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5月12日至5月30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s://bm.chsi.com.cn/)(以下简称报名平台),使用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注册账号,选择“综合评价”招生类型,并按要求在线填写电子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需在系统中撰写个人申请报告(包括自身成长经历体会、特长、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不超过1000字)。打印并签署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按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要求,由所在中学审核,加盖校级公章后上传。
注:考生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后无需寄送书面材料至我校。
2.初审
对于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学校将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相关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在初审中参考。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于6月3日在报名系统中公布,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材料审核结果等信息。
3.志愿填报
参加综合评价选拔考生须参加高考。高考出分以后,初审合格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可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考生的专业志愿以该批次填报的志愿为准,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4.校测
我校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填报志愿考生名单中,根据考生的高考志愿(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与高考投档成绩,按照学校专业组招生计划的1.5倍,确定校测入围名单(末位高考同分考生均予以投档),并公布入围校测分数线。校测采取面试的形式,于高考出分后进行。面试中将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具体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初步为7月6日)、地点等将在报名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zs.sufe.edu.cn)中通知。
四、录取办法
1.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全部科目均为合格。
2.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并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排序确定综合评价拟录取人选及专业。专业(类)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数相同时按高考总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如投档后不参加校测,校测成绩以零分计入总分。
综合成绩的组成为:高考投档成绩占85%、校测面试成绩占15%。(折算方案见附件一)
3.拟录取公示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我校将予以录取。
4.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除强基计划外,综合评价批次优先于其他批次录取,一经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即被正式录取,请慎重填报专业志愿以及确定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具体投档、录取规则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为准。
五、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六、咨询
电话:021-65904372,021-65901267
邮箱:zb@mail.shufe.edu.cn
网址:zs.shufe.edu.cn
七、组织与监督
1、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2、学校建立并完善监督机制,监督举报渠道对社会公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校测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杜绝暗箱操作;考生初审合格名单、校测入围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
3、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4、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海财经大学监察处监督。
监督电话:021-65903870
邮箱:jjjc@mail.shufe.edu.cn
八、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
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4年5月12日
附件一:综合成绩折算规则
1.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全部科目均为合格。
2.校测入围考生如不参加校测,校测成绩以零分计入总分。
3.综合成绩由折算后的高考投档成绩、折算后的校测成绩组成:
①折算后的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投档成绩÷上海市2024年高考总分×850;
②校测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50;
③综合成绩=折算后的高考投档成绩+校测成绩
附件二:上海财经大学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专业组及科目要求
组别 | 科目要求 | 专业(类)名称 |
组别一 | 不限 | 会计学 |
财务管理(智能化方向) | ||
会计学(ACCA) | ||
金融学 | ||
工商管理类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经济学(数量经济) | ||
法学 (涉外法治实验班、财经法治卓越班) | ||
财政学类 | ||
投资学 | ||
投资学(双学士学位,投资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 ||
组别二 | 物理 | 保险学(精算与大数据) |
数字经济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
组别三 | 物理+化学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统计学类 | ||
统计学(双学士学位,统计学+工商管理,就读商学院) | ||
数学类 |
注:各专业介绍可登陆我校招生网(zs.sufe.edu.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财本科招生)查询;
最终招生专业、计划人数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东北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核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上级部门批准,我校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今年继 ...
为优化学校人才选拔机制,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11号)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校2024年继续面向山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省开展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意见》(教学厅函〔2016〕3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 ...
哈尔滨工业大学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学校住所地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同时在山东省威海市和广东省深圳市分别设有校区。学校始建于1920年,1951年被确定为全国学习国外高等教育办学模式的两所样板大学之一,1954年进入国家首批重点建设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山东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是国家“双一流”建设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并建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坐落在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本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 ...
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青岛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改革,结合我校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教育部、山东省批准,我校2024年继续面向山东省考生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4〕11号)精神,扬州大学2024年继续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学校因服务新中国国家战略和国民经济建设需求而生,1960年设立南京大学气象学院(学校前身),隶属原中央(军委)气象局,1963年独立建校为南京气象学院,1978年列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