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语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综合评价 | 2024-07-04| 41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学校实际,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2024年浙江外国语学院继续在浙江省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选拔对象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特长和专业潜质的优秀学生。

二、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P等)及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专业。

1.学考成绩至少有一门为A等。

2.具有相关专业特长,特长项目详见学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

三、招生计划

招生总计划数为115人。具体如下表:

浙江外国语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_https://www.50712.com_综合评价_第1张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网(http://zs.zisu.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并提交。

2.材料递交

(1)打印《浙江外国语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经考生就读学校教务处审核认定并加盖公章,考生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并上传报名平台(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5M)。

(2)竞赛获奖者获奖证书扫描或拍照并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5M)。

考生无需邮寄书面申请材料。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开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专业特长情况,以不超过1:8的比例确定参加我校各专业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考生名单(同分考生一并入围)。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的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门科目合二为一,并按平均成绩计算。

2.综合测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专业潜质以及综合素质等,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各专业按不超过1:6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同分考生一并入围)。如专业实考人数不足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则该专业实考学生综合测试全部入围。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4.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普通高考成绩不低于浙江省普通类一段分数线,在普通类提前批志愿填报时须以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入围专业一致,学校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各专业投档基准线。

2.对进档考生,学校分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成绩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

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分专业计划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按小数点舍去处理)。

七、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24年3月3日9:00-3月17日17:00;

2.资格审查结果查询及缴费:4月2日-4月8日;

3.通知书打印:4月9日-4月13日;

4.报到抽签:4月13日9:00-17:00网上报名系统报到抽签;

5.测试:4月14日;

6.入围考生名单公布及测试成绩查询:4月20日起。

八、收费标准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140元/人。缴费成功但放弃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不予退费。

九、附则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录的学生入校后不能转专业。

3.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监督组,负责监督招录工作全过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组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室监督。监督及投诉电话:0571-87318782、88218273。

4.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或有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按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进行处理: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邮编310023)

联系部门: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8213107、0571-88213106

浙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工作咨询QQ群:734251223

学校网址:

http:// www.zisu.edu.cn

招 生 网:http://zs.zisu.edu.cn

微信公众号:zisunews、ZISUZSB

新浪微博号:浙外招生办

如遇突发情况,学校有权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录相关工作进行调整。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浙江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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