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优化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方式,2024年南京大学在江苏省继续开展综合评价招生,选拔并培养一批适应和引领未来社会发展的各行各业拔尖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创业人才。
一、报考条件与招生计划
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学业成绩名列前茅或基础学科拔尖的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考生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一)学科特长类招收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且在相关竞赛中获得较高奖项的考生(获奖名单可通过https://www.cyscc.org/#/gs/competition查询);
(二)学科兴趣类招收具有强烈专业兴趣,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优秀的考生。
报名类别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选科要求 |
学科特长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6 | 首选物理
再选化学 |
物理学 | 12 | ||
化学 | 12 | ||
生物科学 | 10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0 | ||
学科兴趣类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5 | 首选物理
再选不限 |
数字经济 | 35 | 首选物理
再选化学 |
|
建筑类(建筑与规划实验班) | 35 |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环境与健康实验班) |
35 | ||
大气科学 | 15 | ||
地质学类 | 30 | ||
地理科学类 | 35 |
注:招生专业类所含专业见附件。其中,数字经济专业在南京和苏州两地学习。
二、报名方法与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考生登录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bm.chsi.com.cn/),选择“综合评价”后进行注册和填报。考生只可选择1个专业志愿,提交后不得修改。其中,学科特长类考生只能选择竞赛获奖科目所对应的专业,并上传竞赛成绩证明。未按要求填报的视为无效申请。
(二)高校审核。我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5月25日起,考生可通过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
(三)填报志愿。5月31日前,考生须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服务平台(gk.jseea.cn)确认报考高校志愿及顺序。
(四)南大测试。我校对确认南京大学志愿的两类考生分别进行测试。
1.学科特长类。考生凭报名平台“我的消息”栏内支付码完成交费并打印准考证。测试时间为6月10日,考试安排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我校依据南大测试成绩,按照不超过各专业计划的4倍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公布。
2.学科兴趣类。考生须于6月26日12:00前在报名平台“确认考试”栏中确认是否参加南大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我校综合评价报考资格。我校依据确认测试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按照不超过各专业计划数的4倍确定测试名单(同分考生按照投档同分位次排序)并公布。考生凭报名平台“我的消息”栏内支付码完成交费并打印准考证。测试时间为6月28日,考试安排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2024年江苏省物理等科目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我校按照“高考成绩(折算成100分)×85%+南大测试成绩(折算成100分)×15%”计算考生综合评价成绩,并依据综合评价成绩进行排序。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成绩、投档同分位次进行排序。
(六)综合评价在强基计划录取后和本科提前批次前进行投档。我校对录取结果进行公示。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和招生类型的录取。
(七)学科兴趣类录取至专业类的考生,入学后仅可在专业类内确定主修专业、毕业准出;录取至专业的,只可在本专业毕业准出。
三、其他
1.对于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南京大学将取消其资格,并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违纪违规线索举报电话025-89680819。
3.南京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综合评价招生事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du.cn
电子邮箱:bkzs@nju.edu.cn
微信公众号:ndzsxlj
五、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4年4月25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东北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核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上级部门批准,我校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今年继 ...
为优化学校人才选拔机制,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11号)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校2024年继续面向山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省开展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意见》(教学厅函〔2016〕3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 ...
哈尔滨工业大学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学校住所地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同时在山东省威海市和广东省深圳市分别设有校区。学校始建于1920年,1951年被确定为全国学习国外高等教育办学模式的两所样板大学之一,1954年进入国家首批重点建设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山东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是国家“双一流”建设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并建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坐落在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本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 ...
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青岛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改革,结合我校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教育部、山东省批准,我校2024年继续面向山东省考生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4〕11号)精神,扬州大学2024年继续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学校因服务新中国国家战略和国民经济建设需求而生,1960年设立南京大学气象学院(学校前身),隶属原中央(军委)气象局,1963年独立建校为南京气象学院,1978年列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