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24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综合评价 | 2024-07-04| 47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
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
国育才,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选拔”考试招生
模式,结合东南大学办学特色及人才培养目标,经上级主管
部门批准,2024年我校在江苏省继续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选拔志向远大、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生,着力培养成为具有
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综合评价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
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
实施。
我校综合评价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具备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
素质优秀,学业成绩名列前茅或基础学科拔尖的江苏省普通
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18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
和招生计划如下:
类别院校
专业组包含招生专业(类)招生
计划
选考科目
要求
历史类专业组1
文科试验班类(郭秉文班)10历史+不限
文科试验班类(数智经济与智能管
理)10历史+不限
物理类
专业组2工科试验班(数智经济与智能管
理)40物理+不限
专业组3建筑类15物理+不限
专业组4生物科学类40物理+化学
专业组5
工科试验班
(智慧建造、智能交通与先进材
料)
40物理+化学
工科试验班
(碳中和与智能制造实验班)5物理+化学
专业组6
计算机类5物理+化学
工科试验班(吴健雄班)5物理+化学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后两年
在无锡培养)10物理+化学
注:各专业类分流方向见附件1,具体专业(类)名称以
教育部公布为准。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
台”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bm.chsi.com.cn/;报名时
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
报名时,考生根据自己的首选科目填报历史类或物理类。
考生还需要根据自己的选考科目和专业兴趣填报1个至5个
院校专业组,同时须填满专业组中所有专业(类)。报名结
束后志愿不得修改,作为高考录取及安排专业依据。未按要
求填写或填写不规范的视作申请无效。
2、上传报名材料,无需邮寄。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
件或照片务必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提交后不得修改。
具体包括:
(1)《东南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申请表》扫描件或照片:
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所有页均须考生本人签字、
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其中,“附加要求”
所填信息须与中学公示结果一致。
(2)《中学公示结果》扫描件或照片:中学按照附件2
格式对考生信息和模考成绩进行公示。公示结果经中学负责
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公示结束后由考生本人与签字盖章的申
请表一并上传。未提交公示结果或未签字盖章为无效申请。
(3)高中阶段获得的体现基础学科拔尖的赛事证书扫描
件或照片,没有可不上传。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
传。
(4)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3、考生须提交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考生和所在中学须
对报名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
对报考产生不利影响的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已经入学的或已经毕业的,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选拔程序
1、初审:东南大学对完成报名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择
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5月25日起,考生通过报名系统和“东
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初审结果。
2、志愿确认:5月31日前,初审通过的考生,须登录江
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服务平台
(https://gk.jseea.cn),确认东南大学志愿和报考高校
志愿顺序。考生确认东南大学志愿并参加东南大学测试,我
校即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和本简章程序进行选拔和
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东南大学志愿的考生,即视为放
弃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3、交费打印准考证:2024年5月31日至6月5日考生
在报名系统中交费,并按照系统中提示按时打印准考证。
4、测试:测试采用笔试的形式。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
测试科目为数学和物理;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测试科目为
语文和数学。测试时间为6月16日,测试地点:东南大学
九龙湖校区(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学校招生方案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5、入选名单确定:6月22日前,我校根据考生的学校测
试成绩和院校专业组志愿,分别以不超过各院校专业组招生
计划数的5倍(同分均入选)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
各院校专业组的入选考生名单,并按照要求进行公示。
六、录取原则
1、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2024年江苏省划定的相应特殊类
型招生控制线。我校按照“高考成绩(折算成100分)×85%+
学校测试成绩(折算成100分)×15%”计算达线考生综合
评价成绩。
2、我校依据综合评价成绩对各院校专业组考生分别进行
排序,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成绩、投档同分位
次进行排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强基计划之后,本科提
前批次之前,根据A类各高校提供的入选考生排名和考生确
认的高校志愿及顺序,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投档。
3、对于投档至我校的考生,我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
报名时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中的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
的原则安排专业。高考成绩相同时,以投档同分位次进行排
序。
4、我校综合评价在“强基计划”之后,提前批和专项计
划之前完成投档录取,投档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
次、招生类型的录取。
七、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
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
〔2007〕89 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测试的考生每生收取60元
人民币。如果物价部门收费标准调整,东南大学将作相应的
调整。
八、其他
1、东南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
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邮箱:
ddjwjcc@pub.seu.edu.cn。
2、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
容,将取消今年综合评价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
将有关情况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由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
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
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3、东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
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东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
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
的权利。
4、东南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
育部及江苏省2024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
行。
5、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九、重要日程
2024 年4月26日-5月10日,综合评价报名。
2024 年5月25日,公布初审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
系统内查询。
2024 年5月31日前,考生确认报考高校志愿及顺序。
2024 年5月31日至6月5日,交费。
2024 年6月8日起,报名系统内打印校测准考证。
2024 年6月16日,学校测试。
2024 年6月22日,公布入选名单并公示。
十、联系方式
网址:https://zsb.seu.edu.cn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 年4月26日

相关推荐相关推荐

2026年北师香港浸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简章

2026年北师香港浸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北师香港浸会大学(以下简称“北师港浸大”)2026年继续在广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工作。

综合评价 8 2026-03-27
2026年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6年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是国家主席习近平、俄罗斯总统普京达成重要共识,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北京理工大学和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简称“莫斯科大学”)三方合作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公办性质的中外合作大学。学校以建设独具特色的世界一流国际化综合性 ...

综合评价 7 2026-03-27
2026年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广东、浙江、上海、山东、福建及江苏综合评价报名通知

2026年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广东、浙江、上海、山东、福建及江苏综合评价报名通知

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现启动广东、浙江、上海、山东、福建、江苏综合评价网上报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综合评价 6 2026-03-27
2026年西湖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的通知

2026年西湖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的通知

各位家长、考生: 为方便考生报考,2026年西湖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已经开启(https://ugadmission.westlake.edu.cn/),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生省份 2026年我校将在江苏、山东、广东实施综合评价招生(浙江省高水平三位一体另行通知)。 ...

综合评价 8 2026-03-27
2026年华南理工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的通知

2026年华南理工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的通知

各位家长、考生: 为方便广大考生准备报考资料,我校于2026年2月6日10:00开通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生省份 2026年我校将在广东、江苏、山东、上海、浙江等五省市继续实施综合评价招生。 二、报 ...

综合评价 5 2026-03-27
2026年上海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6年上海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上海科技大学是一所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共同举办、共同建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9月30日经教育部批准同意正式建立。自建立以来,学校努力建设和发展成为一所小规模、高水平、国际化的研究型、创新型大学。2022年2月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 ...

综合评价 5 2026-03-27
2026年南方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开始报名!

2026年南方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开始报名!

南方科技大学(简称:南科大)是深圳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创建的一所高起点、高定位的公办新型研究型大学。2022年2月14日,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南方科技大学及数学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 ...

综合评价 6 2026-03-27
2026年北京外国语大学“一带一路”外语专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6年北京外国语大学“一带一路”外语专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北京外国语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外国语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北外老教授们的回信精神,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紧密结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形成了“外特精通”的办学理 ...

综合评价 7 2026-03-27
东北大学2024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简章

东北大学2024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东北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核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上级部门批准,我校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今年继 ...

综合评价 1135 2024-07-05
山东财经大学2024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山东财经大学2024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优化学校人才选拔机制,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11号)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校2024年继续面向山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综合评价 1131 2024-07-05
青岛大学2024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青岛大学2024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省开展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意见》(教学厅函〔2016〕3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 ...

综合评价 1067 2024-07-05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哈尔滨工业大学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学校住所地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同时在山东省威海市和广东省深圳市分别设有校区。学校始建于1920年,1951年被确定为全国学习国外高等教育办学模式的两所样板大学之一,1954年进入国家首批重点建设 ...

综合评价 1121 2024-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