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综合评价 | 2024-07-04| 71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4〕11号 )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24年继续在江苏省内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学校面试考核成绩、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采取综合评价的方法,选拔综合素质优秀和拔尖创新潜质突出的优秀学生。

一、组织领导

南京邮电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由招生就业处负责。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选择国家级及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基础学科和特色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如下:

首选科目 再选科目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物理 化学 通信工程 10
电子科学与技术 5
信息安全 5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30
材料物理 10
材料化学 20
分子科学与工程 20
生物医学工程 15
地理信息科学 15
测绘工程 10
应用统计学 15
应用物理学 15
不限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30
经济统计学 25
金融工程 25
金融科技 15
历史 不限 工商管理 10
经济学 5
英语 10
翻译 10

 注:1.考生须选择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综评专业进行报名,注明是否服从专业调剂。2.招生计划以教育厅最终核定为准。3.英语和翻译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课程。

三、报名条件

具有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资格、综合素质优秀的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一)学科专长类

1.首选物理考生:高中阶段获得自然科学素养类竞赛省级三等奖(含)以上,选考科目符合相应专业要求。

自然科学素养类竞赛名单

序号 竞赛名称 主办单位或组织单位
1 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 中国少年儿童发展服务中心
2 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
3 世界机器人大会青少年机器人设计与信息素养大赛 中国电子学会
4 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成果展示大赛 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
5 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 中国航空学会
6 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 中国科协

组织单位: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7 全国中学生天文知识竞赛 中国天文学会
8 “地球小博士”全国地理科普知识大赛 中国地理学会
9 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水利部宣传教育中心
10 全国中学生地球科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地震学会、中国地球物理学会、中国灾害防御协会
11 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数学会

组织单位:省数学学会

12 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物理学会

组织单位:省物理学会

13 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化学会

组织单位:省化学化工学会

14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植物学会、中国动物学会

组织单位:省遗传学会

15 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计算机学会

组织单位: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16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中国科协
17 全国青少年航天创新大赛 中国航天科技国际交流中心
18 “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空天科技体验与创新大赛 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
19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20 丘成桐中学科学奖 清华大学
21 中国“芯”助力中国梦——全国青少年通信科技创新大赛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
22 江苏省中小学“金钥匙”科技竞赛 省科协、省文明办、省科技厅

组织单位:省科学传播中心

23 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模型大赛 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24 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25 “领航杯”江苏省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 省电化教育馆
26 “领航杯”江苏省青少年网络信息安全应用能力竞赛 省电化教育馆

2.首选历史考生:高中阶段获得人文综合素养类竞赛省级一等奖(含)以上。

人文综合素养类竞赛名单

序号 竞赛名称 主办单位或组织单位
1 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2 “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 北京外国语大学
3 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 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
4 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 中国科普作家协会
5 高中生创新能力大赛 中国老教授协会
6 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 中国写作学会
7 “语文报杯•时代新人说”全国中学生征文大赛 中国语文报刊协会
8 全国中学生环境保护优秀作文征集活动 中华环保联合会
9 “领航杯”江苏省中学生英语口语电视比赛 省电化教育馆
10 江苏省中学生阅读与写作大赛 省教育报刊总社
11 “七彩语文”杯江苏省“中学生与社会”作文大赛 省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

 

(二)学业优秀类

3.首选物理考生:学业优秀,学习成绩排名在年级前列,选考科目符合相应专业要求。

① 来自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首批建设立项及培育学校的考生,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就读中学同年级普通类首选物理学生的前50%(含);

② 来自四星级中学的考生,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就读中学同年级普通类首选物理学生的前20%(含);或与我校人才培养有合作联动的中学考生,排名可在就读中学同年级普通类首选物理学生的前30%(含);

③ 来自其他中学的考生,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就读中学同年级普通类首选物理学生的前5%(含)。

(三)思想品行类

4.高中阶段思想品德优秀,荣获市级(设区市)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新时代好少年”称号;荣获市级(设区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荣获市级(设区市)及以上共青团组织颁发的“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共青团员”“最美中学生”称号,并经学校专家组审定,选考科目符合相应专业要求。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

(二)网上报名

1.登录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hsi.com.cn/),按照系统要求进行注册、报名。

2.上传报名材料至报名系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①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申请表所有页均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②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本原件)。

 ③符合学科专长类、思想品行类报名条件的考生,需将获奖证书原件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符合学业优秀类报名条件的考生,无需上传附加材料,高二、高三年级期末考试成绩和排名以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填报信息为准。

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思想品行类荣誉称号等应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电子图片务必齐全、完整、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材料,不予审核。

五、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我校成立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二)确认面试及缴费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5月31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确认并缴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考生须缴纳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逾期未确认或未缴费者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准考证打印及面试考核安排

6月10日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面试考核时间拟定于6月16日,具体安排将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

综合评价招生面试考核工作由招生就业处配合教务处组织实施。面试考核过程遵守“五随机”的原则,即“考官随机确定,考场随机分配,考题随机抽取,学生随机分流,考官随机轮场”,每组考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每个面试考核组的考官对考生分别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为考生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四)入选与公示

学校根据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分物理等科目类和历史等科目类按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的5倍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名单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后,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凡有举报并经查实,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六、录取办法

(一)我校确定的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考生仍须参加高考,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

报考我校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江苏省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专业志愿须在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中选择,且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即视为放弃相应的综合评价招生资格。身体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我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面试考核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形成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占75%,面试考核成绩占20%,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占5%(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10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每科合格得10分,全部科目合格此项计100分)(注: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高考投档分/750)×75+(面试考核成绩/100)×20+(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100)×5,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再依次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语文和数学成绩总和、数学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择优录取。

(三)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正式予以录取并公示。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包括转专业、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

七、监督与处理

1.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由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5)85866836,邮箱:jbxx@njupt.edu.cn。

3.考生及其所在中学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齐全,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报名材料、证明材料等。如有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联系方式

1.电话:(025)85866668、85866669、85866270(兼传真)

2.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9号

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210023)

3.网址:http://zs.njupt.edu.cn/

4.电子信箱:zsk@njupt.edu.cn

5.综合评价招生咨询QQ群1:320693764;QQ群2:956108719

九、其他

1.本简章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制定,如教育部、江苏省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我校也将根据最新政策作相应调整。

2.学生毕业时达到《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颁发南京邮电大学毕业证书。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邮电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3.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本简章由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我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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