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确保招生
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
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湖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
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浙江省招生主管
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
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
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湖州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3287(国标代码)。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州学院。
第九条 办学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学士路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 1 —
第十条 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及专家委员会,负责实施“三位一体”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招
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一条 学校教务处负责专家委员会的组建和考试组织
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
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
0572-2111720。
第四章 计划与报名
第十四条 2024年招生计划总数30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选考科目要求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0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电子信息工程
10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软件工程
10
第十五条 报名条件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一、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满足
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往
届生P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后往届生B等及以上);
— 2 —
三、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为5门及以上,其
余为D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往届生C等及以上,新高考改
革后往届生D等及以上)。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
平测试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
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
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成绩等级,自
选综合不计分。
第十六条 报名方式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
请。
二、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湖州学院招生网(https://zsw.zjhzu.edu.cn),进入“三
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
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湖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
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打印。
三、材料上传
以下材料要求以扫描件(JPG格式)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文
件要清晰可见,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4M。如出现材料不全、未
按要求上传、图片模糊不清等情况,造成审核不通过,责任由考
生自负。纸质材料无须寄送。
(一)《湖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在
线填写、提交打印,考生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中学或教务部门
公章,盖章原件扫描上传;
— 3 —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上传。
四、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及选考科目最终
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系统提供的数据为准。考生只须在申请
表中如实填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七条 主要时间安排(具体以学校招生网站公布的时间
为准)
一、网上报名时间:3月11日10:00-3月19日15:00;
二、资格审查、书面评审时间:3月20日-3月26日;
三、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3月29日10:00-4
月2日15:00;
四、打印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时间(网上自助打印):4月
9 日起;
五、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13日;
六、入围考生名单公示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
24 日起。
第五章 资格审查、书面评审及缴费
第十八条 资格审查
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申请材料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考生
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入书面评审环节。
第十九条 书面评审
一、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
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书面评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
生计划总数1:8的比例确定获得学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
— 4 —
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同分带入)。如通过书面评审人数不足招生
计划总数的8倍则全部考生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二、书面评审成绩为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成绩折
算标准: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
第二十条 缴费
一、收费标准: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
后才能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收费标准为140元/人。
二、缴费时间:具体见本章程第十七条。
三、缴费方式:网上缴费。
四、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报考费不
予退还。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不能参加综
合素质测试。
第六章 综合素质测试
第二十一条 测试时间、形式
一、测试时间:具体见本章程第十七条。
二、测试形式: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创新精神、培养潜
质、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考察沟通能力、学习能力、独立生活
能力等方面的素质。
第二十二条 成绩查询与入围名单
考生可通过学校“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
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60 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学校入围考生名单,原
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8倍的比例(同分带入)。入围考生名
— 5 —
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七章 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
第二十三条 志愿填报
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24年高考普通类的考试,且高考
总分要求不低于2024年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志愿填报在浙江
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统一填报,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
取。入围考生必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湖州学
院”,且在专业志愿中选择我校三位一体招生专业(须满足选考
科目要求)。未被学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第二十四条 录取办法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一、综合成绩折算方法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
6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7
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
排序中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
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
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
二、专业投档规则
学校按招生计划总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
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
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
— 6 —
(调剂时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
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
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
三、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10%(小
数点进位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小
数点舍去处理),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统招。
四、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
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
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
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
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提供虚假姓名、
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
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二)在综合素
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三)
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四)其
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五、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入学复查、收费标准等事项
第二十五条 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
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
— 7 —
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
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
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
规定执行。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学士路1号 邮编:313000
联系部门:湖州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572-2117000 传真:0572-2322371
学校网址:https://www.zjhz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w.zjhzu.edu.cn
第二十八条 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保留对相关考
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
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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